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从2012年便传闻要推出的全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业内传闻推出时间由今年7月再度推至9月,而有上海财险的业内人士称,预计最快也要年底才能真正推出。
一位业内权威人士透露,“此前广州申请车险费率市场化试点,但保监会并未同意,而是希望广东(除深圳外,下同)与全国同时实施费率改革。”
一不愿具名的接近监管部门的财险人士表示,今年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车险费率市场化方案多次修改。“中保协还未给地方保协发送费率市场化的正式文件通知,也未要求作前期准备。目前看来,车险费率市场化尚无时间表。”目前,车险费率市场化全国仅在北京、深圳等少数几个城市有试点。
广州申请试点未通过
“上周早些时候,广东监管部门有关消息称,广东车险费率市场化的试点可能不推行。全国性的改革时间亦可能从原先传闻的7月往后延。”广东排名前四的财险公司渠道部门人士透露。一位业内权威人士也透露,“此前广州申请车险费率市场化试点,但保监会并未同意,而是希望广东与全国同时实施费率改革。”
一不愿具名的接近监管部门的财险人士表示,监管高层对本次改革方案很重视。据其了解,今年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车险费率市场化方案多次修改。“中保协还未给地方保协发送费率市场化的正式文件通知,也未要求作前期准备。目前看来,车险费率市场化尚无时间表。”
而早在去年7月,广东保监局产险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关于机动车费率市场化的研究工作在进行,并已完成部分调查,且有逐步推进的计划。事实上,从2011年以来广东车险保费占比超过七成,而车险占行业总利润的六成以上。尽管大多数产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上“大而全”,但业务竞争主要集中在车险领域,对其他险种的关注度不足。
一位财险广东分公司副总曾表示,若三四年后费率市场化效果突出,则投保人对大型财险的忠诚度会增加。“综合成本率高、业务较小的财险公司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可能这也是广东单独试点条件不成熟的原因之一。”上述财险渠道人士表示。
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改革推出时间表再度改变。
“按中保协的工作流程来看,估计年内有望推出。”接近监管部门的财险人士表示。而业内资深人士则认为,9月之后推出的可能性更大。事实上,监管部门对车险费率市场化早有尝试。
有业内人士称,监管部门对车险费率的监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这段时间由于保险市场不够成熟,而我国汽车保有量相对有限,费率监管有严格的规定,保险公司照规定执行;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到2006年,监管部门选择试点城市实行车险费率浮动,并在2003年向全国铺开。这段时期,车险保费收入突飞猛进,2006年突破千亿元,占产险总保费的70%;从2006年至今,监管部门放慢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步调,制定了基本的车险条款和费率,限制了保险企业费率浮动的空间。
此后,北京作为首个试点城市拉开车险费率改革的序幕,2010年3月,保监会将深圳纳入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2012年3月,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北京保监局亦在2013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做好与全国商业车险改革的衔接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北京地区商业车险条款,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车险费率形成机制,研究车险保单电子化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自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大机构共同实施金融监管,借鉴了国外的金融监管体系,顺应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保监会的设立,从根本上是为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五年后,即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的正式确立,对于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竞争能力、更大范围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确立了央行宏观监管和保监会微观监管的新型保险业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