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利润率明显下滑是车险费率市场化延后的一大主因。今年上半年,整个财险业综合成本率约为96.8%,与去年上半年的94.3%相比,升幅较大。也就是说,承保利润率(1-综合成本率)已从去年同期的5.7%降至今年的3.2%
作为保险费率市场化的两大环节,车险费率改革与人身险定价利率改革很可能难以同步。后者已获批准实施在即,前者则因多个原因行将延后。
上海证券报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原本预计于今年9月之前启动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最新明确的时间表是力争三年内完成。在改革进度上,也不再是最初计划的一步到位,而是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即“先统一、后差异”、“先条款、后费率”。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延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财险业承保利润下滑的进程。
在此之前,市场对车险费率市场化时间表的预期,一直都早于人身险定价利率市场化。然而,最新的迹象表明,车险改革将会延后。
知情人士说,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本周一次闭门会议上透露,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力争在三年内完成。这与此前“今年9月之前启动”的消息,显然变动不小。
而在改革进度上,也不再是最初一步到位的表述,而是三年内分步进行,“先统一、后差异”、“先条款、后费率”。即先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示范条款,而后符合条件的财险公司再根据自有数据拟定商业车险的条款和费率,最终形成“以协会条款为基本保障、公司个性化条款为补充的多元化商业车险条款体系”。
这样一来,大型财险公司真正具备自主定价权的时间也将晚于市场预期,整个车险市场的大规模恶性价格战短期不会出现。
在部分财险公司负责人看来,改革的延后,对于处在盈利下行周期的财险业而言,好似一场“及时雨”,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财险业承保利润下滑的进程。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当前,除了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交强险,其它机动车保险分为两大类。这两类保险一共包含两类基本险种:一类是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事故险,另一类是车主自愿投保的附加险,主要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
保险基本职能就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同样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职能。通过机动车辆保险,将拥有机动车辆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其损失后果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与转嫁,体现了“集合危险,分散损失”的社会原理。
2009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飞速发展,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第一,到2011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一亿辆,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汽车保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