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为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对2012车险费率做出了新的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可自行拟订车险条款和费率。
根据《通知》中关于2012车险费率的要求,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保险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且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设置专门的商业车险产品开发团队和经管人员,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本着“限高不限低”的监管思路,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拟订2012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可以根据电话、网络、门店等不同的销售渠道,拟订不同的2012车险费率水平。
2012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启动后,车险市场的竞争已经升温。自主拟订条款和费率的资格的认定,给平安产险创造了机会。在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来设计产品,根据风险来制定不同产品的费率的同时,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尽最大努力满足投保人的不同需求。 4月11日,平安产险在北京推出车险“快易免”升级服务,提出“先赔付,再修车”、进行“从报案到赔款的全流程时间”承诺,推出人伤案件“省心调解”服务等。
从2012车险费率改革方案看,稳健贯穿改革始终,它不仅体现在内容上,也体现在程序上。从内容上看,一方面明确了保险公司应对条款费率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明确了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审批权,事前审批制度的系统性安排是稳健改革的根本保证。同时,除了对条款结构和措词原则进行明确规范外,更重要的是对费率进行针对性管理,即明确风险保费和附加保费的分别管理原则,特别是规定了附加保费的上限管理原则。
2012车险费率改革后,财产险公司再挖空心思打价格战已经没有意义,服务成为客户衡量保险公司优劣的新标准之一。未来保险业的竞争必定从价格战升级为服务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