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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自燃理赔误区有哪些?

2013-09-2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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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险全称是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车损险中的一项附加险。车主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方可购买自燃险。故自燃事故中,车主只有额外投保自燃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相关理赔。而对于理赔车主需要了解以下几点:自燃造成第三人车辆损坏如何索赔,自燃与火灾系种属关系,司法实践注重保险公司说明义务。

夏季高温是机动车自燃事故的高发期。汽车自燃轻则受损,重则报废,甚至导致人员伤亡,因此机动车购买自燃险是很有必要的。自燃险全称是车辆自燃损失保险,是车损险中的一项附加险。车主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方可购买自燃险。故自燃事故中,车主只有额外投保自燃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相关理赔。然而对于理赔车主应该注意哪些呢?

注意点一:自燃造成第三人车辆损坏如何索赔

如果自燃造成第三人车辆的损坏,第三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取赔偿:一是通过自燃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获得赔付,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也包括机动车因非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人受到的侵害;二是自燃车辆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而第三人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则第三人车辆的损失可在火灾原因认定并排除了相关除外责任后,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实践中,保险公司往往采取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在认定相关法律事实后,出具判决或调解书确认其理赔责任进行赔付。

注意点二:自燃与火灾系种属关系

自燃是一种特定情形下的火灾事故,二者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究竟以何种险别获得理赔,取决于火灾发生的原因认定,不能全然认为只要发生火灾就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取理赔。因此对机动车火灾事故进行理赔时,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的认定至关重要,往往成为车损险和自燃险选择适用的前提条件。

注意点三:司法实践注重保险公司说明义务

实践中法院对于保险公司是否明确作出过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的事实认定遵从严格主义,并且相应的证明责任也由保险公司承担。仅仅从险种的文义理解和投保人在保险单上的签字不能简单地认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因此,保险公司免责与否还要看法院对其说明义务是否依法履行的认定。

此外,机动车自燃造成的损失,车主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选择。如果是新车,刚刚上路没几天就发生自燃,并且相关证据证明该车存在产品缺陷,车主可以首先依据产品质量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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