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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座位责任险的定义及案例分析

2013-12-20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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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保险公司受理此案,但理赔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两种意见分歧:一、此案应该予以赔付。理由是:该车投保了“车上座位责任险”,事故又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乘客没有离开座位的情况下,突发汽车故障,致使车上人员受伤,属于意外事故,符合“车...

车上人员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

救、保护费用。

车上座位责任险案例

【案情】

某保险公司于2000年10月承保了一辆农用车,其险种是基本险与车辆附加险中的“车上座位责任险”。在保险期限内的某日,该农用车在

公路上行驶途中,其司机发现水温表显示温度过高,推测是水箱缺水所致,就在路边停车检查水箱水位情况。由于该农用车的水箱加水口在司

机座位与副驾驶座位中间,所以在司机打开发动机罩盖、拧开水箱盖时,水箱内的热气及热水直扑毫无防备的副驾驶座位的乘客,导致该乘客

局部烫伤,花费医疗费共计三千余元。事后,车主认为司机证件齐全,该车又投保了“车上座位责任险”,就向承保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分歧】

保险公司受理此案,但理赔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了两种意见分歧:

一、此案应该予以赔付。理由是:该车投保了“车上座位责任险”,事故又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乘客没有离开座位的

情况下,突发汽车故障,致使车上人员受伤,属于意外事故,符合“车上责任险条款”中的第一条“保险责任”规定:“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此案不应赔付。理由是:根据保险条款解释,“车上座位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给予的保险

赔偿。但只有保险责任范围内列明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才属于保险责任。而本案中“打开水箱盖看水致使车上人员烫伤”一项,保险责

任条款中没有列明,故应属于“保险责任免除”中的第五条“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不应予以赔付,发生的损失费用应

由司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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