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洛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如果遇到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废甚至死亡时,都可得到相应的赔偿。
据介绍,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保险金额最高额为1.8万元。如果乘坐民用航空器时发生意外,保险金额最高额可达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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