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城市将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这是记者从4日在京召开的“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儿童的健康和营养状况得到普遍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0年的32.2‰和39.7‰下降到2009年的13.8‰和17.2‰,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
此外,中国政府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和艾滋病防治等,旨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降消”项目覆盖中西部地区的2208个县。同时,据了解,中国正在制定2011年至2020年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据介绍,这个纲要将确定未来十年中国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围绕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营造四个优先领域,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改善广大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由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商务部共同主办,会期3天。来自亚太地区各国的政府代表将就儿童发展的不平衡、保护儿童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促进儿童享受卫生、教育和受保护的权利。
少儿医疗保险,也就是少儿健康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少儿隐患有保险报章内的一些疾病,而产生出来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我国的基本医疗制度,对少儿的医疗保障状态基本上是非常低的,因此,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商业性质的少儿医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