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王大娘患有高血压、冠心病,需要常年吃药。几天前,病情严重,住进了泗水县中医院,花费了3000元左右。可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她,由于疏忽,今年忘记续保。家人正担心不能报销,县社保处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们,政府已经帮助县里70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代缴了医保费,王大娘可以享受报销的待遇。
今年以来,泗水县调整了城镇居民医保部分政策:成年城镇居民筹资标准由为每人每年210元降为150元,其中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壹级)残疾的,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0元;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再缴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成年居民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4万元,增长33.3%;取消了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起付标准100元。(贾洪梅 孔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