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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完成

2012-02-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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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7月底,黄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接近21万,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大缓解了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从2007年起,黄山市逐步规范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政策,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市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参保时间和范围、缴费和筹资标准、医疗待遇、基金管理使用、管理经办流程和服务网络等“五统一”,全市174家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实现实时联网刷卡。今年6月以来,该市进一步推动城镇居民医保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将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启动实施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并对上年度参保的在校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实施二次补偿。截至8月底,黄山市本年度登记参保居民及少儿超过8万人,是去年同期的10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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