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审议稿)》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在今年底前覆盖该省约110万城镇居民。届时,江苏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
依照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城镇企业职工有“职工养老保险”,农民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而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则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将填补这一空白。江苏省规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凡具有江苏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根据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从100元至1200元共12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