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镇医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2012-05-2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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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截至“十一五”,辽宁省全省医保覆盖面将至90%,目前医保覆盖范围在不断扩大。全省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并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一些地区已开始了居民医保险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3月18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十一五”期间,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我省已建立医保定点医院2381个,定点药店7014个,医保大门已经向全省700多万非从业城镇居民敞开。

据介绍,截至“十一五”期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08.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253万人、农民工131.9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47.5万人,有65.7万在校大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年中,各类困难企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得到统筹解决,其中,全面解决了150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将15万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纳入保障范围。

数据显示,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次均门诊费用64元,次均住院费用6914元,平均住院床日14天;参保退休人员均次门诊费用75元,次均住院费用7406元,平均住院床日14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次均住院费用5738元,平均住院床日13天。

全省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平均降低200元,同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在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8.2%和61.9%,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沈阳、大连、辽阳、葫芦岛等市已经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点,沈阳、本溪、辽阳市则率先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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