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合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合肥市将利用2年时间,将全市近90万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本月底前,符合条件的50万参保人员,将办理登记手续。
填补社会医疗保障“真空”
昨天上午,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梁虹介绍,此次新启动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合肥市2000年底施行的城镇职工医保不一样。
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是职工,合肥市从2000年底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2万名职工参加了医保。
而城镇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一直是“真空”。此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就是将这一部分人整体纳入到医保体系中,涉及近90万城镇居民。
少年儿童、市辖区农民等全覆盖根据规定,合肥市市区范围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市辖区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介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合肥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人数有90多万人,其中在校学生47万人(含中专和技校生),城区农民27万人,城镇居民21万人。
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另行制定。
参保登记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0日城镇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至5月30日。明年起,为每年1月1日至5月20日,逾期不予登记。
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10万元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保障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一个年度内,门诊特大病和住院基金合计支付限额,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最高为10万元;城镇其他居民和市辖区农村居民最高为5万元。
梁虹说,今年从5月10日开始办理参保登记,5月30日结束。20天内,将办理50万参保登记。合肥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肥西、肥东、长丰三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