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内蒙古最近确定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试点地区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原则上支付比例不低于50%。
预计到2015年,内蒙古大病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平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参保人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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