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1月09日讯,昨日,记者从州社保局获悉,截至10月31日,全州1480家机关单位、规范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养老保险上线经办,并同步实现了实收实付。上线人数达8.3万人,3.2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发放。
针对前期全州上线工作推进缓慢的实际,我州从强化组织领导、部门督办、经办培训三方面着力,聚焦目标、倒排工期、追加措施,上线经办工作后来居上,位居全省前列。第七期《省机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充分肯定了我州的上线经办工作,并将利川市、巴东县、鹤峰县的经验在全省进行推介。
下一步,我州在稳步推进已上线单位实收实付工作的同时,将按全省统一部署启动垂管单位、老机保单位的上线经办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
相关政策解读:
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咨询服务号码,主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3月30日是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话说居民养老保险”,现将我州12333电话咨询热点问题予以选登,为您了解人社政策、办理人社业务提供帮助。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省、州政府目前设置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个人根据州政府设立的缴费档次自主选择,多缴多得。提倡参保居民选择200元最低缴费档次。
2.对参保缴费人员政府如何补贴?
答:对选择1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5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上述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和地方财政按2:1的比例共同负担。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县市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3.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当地制度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当地制度实施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保险,不仅仅为百姓的生活健康提供了保障,也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表现得举足轻重。保监会需要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构筑实体经济风险保障体系,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发展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民生工程等。做实事,做好事,让保险的优势深入人心。 关注手机新一站保险,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