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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全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2017-05-05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首... 答:首次提出“全民参保”计划。<br />问: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什么意思 答:意义如下: 1、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可以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2、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原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补偿。通过发挥商业保险的杠杆效应,提升保障水平,丰富医保体系。政府与参...<br />
保障和改善民生历来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面,早在2009年,广东就实行省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省级统筹模式,2015年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比例和基数、待遇政策、基金预算、业务规程等“五个统一”,为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总结前期“湛江模式”的经验基础上,广东已于今年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二次报销”,与基本医保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含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825万人、2525万人、10057万人、2887万人、3098万人和3246万人,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27%、110%、108.1%、144.4%、103.3%和157.6%;超额完成规划任务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均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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