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讯:4月11日,2016年度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费工作正式启动。凡具有芝罘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新参保城乡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缴费手续,续保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专用)、缴费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缴费手续,集中收费截至到5月20日。
据了解,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部分政府不予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可在达到60周岁后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同时还能按照个人账户累计额享受到个人账户养老金。
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患有重度残疾一、二级,持有残疾人证的居民,政府每年为居民代缴160元,到达领取年龄后可以享受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居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在集中收费期内到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关注手机新一站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