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禅城区社保基金管理局了解到,从8月5日起,禅城区社保局开始办理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一次性补缴和待遇核定业务。
本次补缴,对象为正在禅城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申请一次性补缴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以下缴费档次中的一个进行一次性补缴(只能补缴一次):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6个档次。
根据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于9月30日(含本日)前缴清费用的,其重核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最早可从2014年8月起计发;于2015年10月1日(含本日)后缴清费用的,其重核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计发。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补缴居民需填写《禅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审核表》,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佛山市内农业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城镇居民的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分局窗口申请办理,属于村民的交由村委会统一代办,村委会收齐村民上述资料并提交汇总表到镇街所属的社保分局窗口统一申请办理。
总结下来,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要,可以申请6个缴费档次中的一个进行一次性补缴,同时注意记得填写《禅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审核表》,携相关证件去办理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