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路先生在天桥区有套住宅,一直长期闲置。而今年五一前这套住宅迎来了一位“外籍友人”-德国籍的施耐德先生一家将路先生的住宅租下了,租约一年。本以为一切谈妥,但在签租房合同前,施耐德先生提出了一个疑问:“路先生,您的房屋有上保险么?包括房屋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在我们签租约前,我需要看到您的房屋保险合同。”路先生愣住了,他还真没投保过可以承保天桥出租保险的商业保险。
而施耐德先生接着说道:“在我们国家,房屋保险可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出租房屋的过程中,通常都需要附上房屋的保险证明,以便预防各种意外和责任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也希望我们现在所租的这套房子,也能有一份房屋投保记录。”路先生对房屋保险真的不在行,但是老外做事很“死板”,于是他打电话给一位从事保险工作的朋友,向他咨询有关投保可以承保天桥出租保险的商业保险的问题。
朋友听完后,认为对于路先生这样将房子租借给他人使用的人,完全可以购买一份可以承保天桥出租保险的“房东险”来解决。所谓“房东险”,其实是家庭财产保险的一个衍生产品,实际上是家财险下面各项保障责任的一个组合套餐。比如,房东将房子出租后,万一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火灾、水管爆裂,影响到第三方财产和人身安全,可以通过已购买的“房东险”来实现保障。否则,这类损失或第三方责任,到底是由租客负责赔偿,还是由房东本人负责赔偿,就说不清楚了,很容易引发租房双方的纠纷。
最后,在的朋友帮助下,路先生选择投保了一份可以承保天桥出租保险的平安家财险。该险针对我国的普通家庭而设计,不仅可以提供家庭财产的保险,还包括水暖管爆裂及水渍险、盗抢险、房东责任险、保姆责任险等,还可以提供家庭成员人身意外险,保障十分全面。路先生通过网上支付了保费后,立刻获得了有效的电子保单。路先生说:“我把电子保单转发给了施耐德先生,他很满意,我们的租房合约顺利签下了。他们一家人也从五一节开始入住了,大家都很开心,也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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