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真实是科学的基本要求,建立在数据不真实基础上的发展,不是科学的发展、规范的发展、有效益的发展。因此,产险业要转变发展方式,必须要提高“三率”的真实性、科学性,使产险业经营结果回归真实,不断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
(一)加大规范产险市场秩序的力度。加强对“三率”问题的监管,要求公司严格遵守财产保险条款费率有关监管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报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特别是在大型商业保险承保过程中,落实事前报告制度、事后核查制度、季度报告制度和市场信息员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会计科目核算准确、经营数据真实可靠,不得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用于支付不当利益或内部分配;加强和公安司法部门的协作,打击骗赔案件,斩断“吃保险”的利益链。监管部门要坚持分类监管,将“三率”异动、长期亏损、市场反映差的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在“堵邪路”的同时,积极“找出路”,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经营成本虚高问题,如实施产险中介业务手续费跟单管理、制定资金支付“零现金”制度、采取费用率分类监管措施、推行“赔款到客户”管理办法等。
(二)加大行业依法自律的力度。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辅助监管作用,指导各地行业协会围绕“三率”问题,制定完善财产险费率、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理赔服务等方面的自律公约,督促协会就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条款费率、数据真实性等内容开展行业互查,推动探索实施理赔纠纷裁决机制、人民调解机制,组织会员公司共同承担交强险法定责任,实现市场主体的相互监督和相互促进,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大公司内生性规范发展的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的管理和控制。严把承保业务质量关,提高承保业务的盈利水平。完善理赔服务标准和流程,加大测评力度,堵塞理赔漏洞,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分级授权管理机制落实到位。组织开展“三率”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实行行政处罚一票否决制度。
强化“三内”是基础,打造“三铁”是保障,优化“三率”是目标。在科学监管理念的统领下,三者有机结合,自成体系。在当前产险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合规增效的背景下,紧紧抓住“三个三”,是做好产险监管工作的指南,也是产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