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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年起每月一次自律督导检查产险秩序

2011-05-1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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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机动车辆保险自律规约及惩戒条款(2010版)》和《河北省财产险自律规约及惩戒条款(2010版)》的贯彻落实,有效规范各产险公司的业务行为,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产险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产险行业自律规约(2010...

本报讯 12月13日,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产险自律督察第一轮值组开始了对邢台地区机动车险和财产险的自律督导检查。此前,自律督察组已对衡水地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现场自律督导检查工作。

  2010年,河北省在产险业行业自律工作上加大力度,创新工作模式。9月21日,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产险工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产险自律督察及同业交流轮值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机动车辆保险自律规约及惩戒条款(2010版)》和《河北省财产险自律规约及惩戒条款(2010版)》的贯彻落实,有效规范各产险公司的业务行为,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三届产险工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产险行业自律规约(2010版)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确定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对衡水市和邢台市进行自律督导检查。

  据悉,自律督察及同业交流轮值制度每月检查一个地市辖区内所有产险保险机构。2011年1月份交由第二轮值组负责,以后年度每月组织一次常规检查,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增加检查次数。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由检查小组形成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惩戒建议,上报省行业协会产险工作委员会。省行业协会产险工作委员会对检查报告审议后,作出最终自律惩戒决定。

  自律督导检查制度的实行,是河北产险业进一步推行行业自律的重大举措,通过每月一次的自律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全省产险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全省产险行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刘杰 范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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