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应重视产品责任险

2012-05-08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近日,发生在广州的一女婴吃果冻窒息身亡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产品责任险的关注。有关专家提醒,国内消费者要注意避免悲剧重演,生产厂家也要注意投保产品责任险。

据了解,果冻窒息儿童的案件在海外亦屡见不鲜,尤其是在欧美国家和地区,已经有果冻厂家为此付出巨额赔偿,官司缠身甚至最终不得不宣告破产。 

美亚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责任险部负责人介绍,任何产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都有可能引起意外事故。一旦由于产品原因造成消费者、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其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风险,就是所谓的“产品责任”。

根据美国国际集团(AIG)在全球范围内经营产品责任险的经验,引发产品责任诉讼的原因,主要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没有充分的产品使用说明或不准确的产品标签、没有警告提示等。

“因此,国内生产厂家在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除了必须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还应该购买产品责任险以转移风险。”这位负责人说。

从全球范围来看,出口北美的产品责任风险最高,主要原因在于北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与我国有较大差别,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相对较高。所以,美国经销商往往要求国外供应商购买产品责任险,这也是目前我国出口型企业对产品责任险接受程度相对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美亚保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符杰权介绍,根据该公司在广东开展产品责任险将近20年的经验,相对于出口企业而言,过去有很多非出口型的国内生产厂家还没有意识到产品责任风险的存在,更不了解产品责任险为何物。

符杰权说,造成产品责任险普及率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方面是由于国内的法律环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内企业的管理机制,尤其是风险管理体制需要更加规范化。

符杰权表示,生产厂家购买产品责任险,并不仅仅是付保费那么简单。企业购买产品责任险不仅能起到事后赔偿的作用,还可以事前防范风险。

事实上,保险公司除了根据产品特性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厘定费率以外,还会密切跟踪和参与企业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以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符杰权透露,近几年来,随着国内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非出口型企业也对产品责任险越来越重视,购买数量呈上升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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