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高技术企业面临着这样无法预知的风险。枪手不慎走火,意外损失由谁“买单”?由于系统不完善,诺顿出现“误杀”事件。随之而来的用户索赔问题,企业何以应对?
然而,用友公司是幸运儿。7月20日,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下了中国科技保险第一单,为研发产品可能因潜在设计缺陷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投保,给科技创新系上了“保险带”。
由此,科技部和保监会联合推出的首批6个科技险种在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以及苏州高新区开始试点推广。这6个险种是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
产品研发责任有人“兜”
有车族都知道,上路要缴交强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用友此次为重点国际项目投保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就类似这样的责任保险。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显著特征。新技术、新工艺不仅在研发、成果转化中存在着技术失败的风险,在应用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市场应用风险,像诺顿误杀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许多企业可能被打得措手不及,甚至从此一蹶不振。”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工作的科技部条件财务司沈文京说,中小企业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群体,它们既没有雄厚的资本实力,也没有经过市场竞争的洗礼,其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很弱,遭遇市场风险时常常孤立无援。
他认为,保险作为一种补偿机制,就是借大家的钱给小部分受损者“买单”。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会面临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研发中断、民事赔偿责任等各种各样的风险,科技保险就是为分散化解这些风险而设计的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果如存在潜在的设计缺陷,在投入批量生产并推向市场后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从而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后续的研发投入。保险公司如果能承担被保险人应付的民事赔偿责任,企业就可以“转嫁”责任风险,集中精力做好市场推广和研发工作。由此,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险应运而生。
华泰保险商险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薛朝辉介绍说,研发责任险承保的不仅是设计缺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转移使用该技术的下游企业因此带来的损失,也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目前,我国已有保险经纪公司开始研究电子银行、纳米、基因工程等产品应用带来的风险,与保险公司一道为高新技术企业开拓更多的新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