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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与香港保险监理处签署《框架协议》 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

2017-12-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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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梁志仁专员,并签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这是中国保监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维护金融安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新一站保险网05月17日讯,导读:据保监会网站消息,5月16日,中国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在北京会见香港保险监理处梁志仁专员,并签署《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险业监督关于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等效评估工作的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

《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保监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维护金融安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金融领域合作,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根据《框架协议》安排,协议的签署意味着香港方面正式申请向保监会提出等效评估,接受保监会对其进行偿二代等效评估;与此同时进入《框架协议》过渡期,并承认对方的偿付能力监管效能与己方等同或相近。之后,香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等的效评估工作会由中国保监会尽快启动,并出台在监管等效基础上的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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