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6月13日讯:过渡期表现首披露
虽然2016年是“偿二代”实施的元年,但实际上去年已进入过渡期试运行。据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透露,从过渡期表现来看,“偿二代”试运行情况良好,保险行业在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偿付能力总体保持稳中有升趋势。
“偿二代”在过渡期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全面科学地计量保险行业的风险;二是整个保险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有效促进了保险行业转型升级;四是保险行业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从陈文辉披露的数据来看,2016年一季度,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稳定。从充足率情况来看,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90%、221%、44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2%、200%、441%;97.5%的公司偿付能力达标,仅3家公司不达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公司占比高达92%。
从资本情况来看,行业资本溢额稳步增长,从2015年一季度的1.42万亿元增长到目前的1.71万亿元,增幅达20%;行业整体资本质量较高,行业实际资本中,高质量的核心资本占比91%,附属资本仅占9%。
从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来看,风险较低的A、B类公司占比为95.3%;风险较高的C、D类公司分别只有4家和2家;针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C、D类公司,保监会将采取停设分支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创新
通俗地说,相较于“偿一代”,“偿二代”能准确识别和区分高风险公司和低风险公司。比如业务激进、管理能力差、风险高的公司偿付能力会显著下降;业务结构合理、管理能力强、风险低的公司偿付能力会显著提高。
在谈到风险时,陈文辉坦言,近几年,保险行业的风险变化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包括:“长钱短用”与“短钱长用”两种风险并存;现实性的信用风险日益凸显;跨界并购和新业态使保险公司战略风险和操作风险增大;保险公司治理和股东道德风险不容忽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等。
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保险业面临的战略风险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陈文辉表示,一方面,随着资金运用渠道的放开,保险业开始积极主动地开展对银行、基金、不动产等其他行业的战略性投资,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起到分散风险、提高收益率等作用;但另一方面,对这些新领域的投资也在无形中增大了保险公司的战略风险和操作风险。
因此,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保监会将不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创新,以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在谈到下一步偿付能力监管的重点时,陈文辉透露,将聚焦四个重点。
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体系,包括今年将重点修订《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二是实施“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制度,目前已完成风险综合评级具体评价标准制定工作,计划于二季度首次启动风险综合评级工作;三是开展风险管理评估(SARMRA),保监会将于今年6月至10月组织各保监局开展首次正式的SARMRA评估;四是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今年起,保险公司应按要求每季度对外公开披露偿付能力相关信息,保监会应定期披露偿付能力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与媒体、投资人等市场相关方建立持续、双向沟通机制。
企业影响面面观
在论坛上,来自不同细分领域的保险机构高管,也分别阐述了“偿二代”对其所在企业的影响。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于瑾表示,对于刚刚开业的上海保交所来说,可以预见,“偿二代”将带来三方面的利好。首先是交易数据的积累,有利于监管部门从更多角度去观测风险运行的规律和情况;其次,“偿二代”的框架有利于促进产品交易信息的公开披露;再者,通过交易市场的供给,“偿二代”标准有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加强保险资产的标准化程度。
而在中国太保人寿董事长、总经理徐敬惠看来,“偿二代”的实施将推动保险行业加快供给侧的改革。一方面,“偿二代”引导行业回归风险保障的本质,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长期保障型业务,扩大有效的供给,推动大病保险等广大老百姓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以更好地对接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居民消费升级等带来的新需求,推动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偿二代”有利于行业培育新的供给能力,通过供给升级创造出保险需求,延伸上下游的产业链,深度参与大健康、大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创造和挖掘新的保险需求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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