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明确的战略纲领,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渐渐偏离了发展方向,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在保险业悄然滋生。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让行业告别粗放式发展,保监会拟要求保险公司制定三年或五年的发展规划期,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
对于像国寿、平安这样的保险巨头来说,在企业每个发展阶段,都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发展规划期,一般为三年或五年。但对于一些规模不大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仍存在股东“拍脑袋”决定的粗放式管理理念。缺乏企业发展的基本纲领,直接导致了一些中小险企长期经营不善、人心涣散。
“我们最近收到通知,要求在今年4月底之前,向保监会开始提交公司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据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透露,拟提交的发展规划包括:公司战略目标、业务发展、机构发展、偿付能力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等规划要素。
其中,备受关注的偿付能力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合理预测公司盈利水平和偿付能力状况,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并根据偿付能力管理制度,提出不同假设条件下的偿付能力优化方案;而风险管理则包括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和发展趋势,确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明确风险管理措施和程序,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保险集团的发展规划,除上述规划要素外,还须包括拟进入和退出的行业领域和管理模式等主要内容。对保险集团现有的非保险金融类企业和非金融类企业,保险集团公司发展规划中还应包括该企业未来三年或五年发展的。
并且发展规划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而新设立保险公司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则须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
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建议方案应当吸收主要股东和监事会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提供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