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的建议
我们国家各级政府十分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与影响,残疾人生存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基本生活没有保障。以湖北省为例,据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省现有各类残疾人379.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64%,全省残疾人家庭户有321.3万,占全省家庭户的19.25%。。其中一级残疾人口约79.8万,占21.04%,二级残疾人口约51.4万,占13.56%。城市残疾人约86.6万,占22.83%,农村残疾人约292.8万,占77.17%。全省现有65万户144万人纳入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20元,其中贫困残疾人家庭10.4万户,占城市低保家庭的16%。全省已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22万户,占全省66.8万农村低保户的33%。还有部分贫困边缘户没有纳入到低保范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比重达到95%以上;全省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重为14.6%,尽管如此,由于医保和“新农合”起付线较高,残疾人需要的许多药品和辅助用品没有列入报销范围,而且只报销住院费,许多残疾人难以承受。出现因残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总的来看,我省部分贫困残疾人仍处于极端贫困状态,有的衣不蔽体,食不裹腹,有的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只有在家听天由命,有的住在濒临倒塌的危房中,有些重度肢体残疾人,一辈子没下过床、没出过门、没见过太阳和月亮。
为了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问题,湖北省从2006年起对全省13万农村特困残疾人在低保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生活补助。省财政每年出资390万元,地方配套390万元。该政策执行几年来,受到农村特困残疾人的欢迎,也受到中国残联的肯定,成为其他省市学习的经验。但每个月只有5元的救助金,对于贫困残疾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救助标准亟待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因此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在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实施再救助,具体可采取政府和社会双层次投入机制,国家、省市政府纳入民生工程,每年列入一部分预算。动员社会实施慈善工程,实施社会救助。
我们国家各级政府十分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与影响,残疾人生存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基本生活没有保障。以湖北省为例,据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省现有各类残疾人379.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6.64%,全省残疾人家庭户有321.3万,占全省家庭户的19.25%。。其中一级残疾人口约79.8万,占21.04%,二级残疾人口约51.4万,占13.56%。城市残疾人约86.6万,占22.83%,农村残疾人约292.8万,占77.17%。全省现有65万户144万人纳入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120元,其中贫困残疾人家庭10.4万户,占城市低保家庭的16%。全省已纳入农村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22万户,占全省66.8万农村低保户的33%。还有部分贫困边缘户没有纳入到低保范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比重达到95%以上;全省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比重为14.6%,尽管如此,由于医保和“新农合”起付线较高,残疾人需要的许多药品和辅助用品没有列入报销范围,而且只报销住院费,许多残疾人难以承受。出现因残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总的来看,我省部分贫困残疾人仍处于极端贫困状态,有的衣不蔽体,食不裹腹,有的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只有在家听天由命,有的住在濒临倒塌的危房中,有些重度肢体残疾人,一辈子没下过床、没出过门、没见过太阳和月亮。
为了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问题,湖北省从2006年起对全省13万农村特困残疾人在低保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年60元的生活补助。省财政每年出资390万元,地方配套390万元。该政策执行几年来,受到农村特困残疾人的欢迎,也受到中国残联的肯定,成为其他省市学习的经验。但每个月只有5元的救助金,对于贫困残疾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救助标准亟待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研究制定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因此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对重度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在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实施再救助,具体可采取政府和社会双层次投入机制,国家、省市政府纳入民生工程,每年列入一部分预算。动员社会实施慈善工程,实施社会救助。
关于宣传保险理念 建立社保便捷缴纳体系的提案
近两年来,我国政府以“民生为本”的施政纲领,积极推进全面社保的步骤,为社会发展和稳定,保障全民利益,尤其是覆盖广大农民的低保工程,数亿农民因此得益,真正凸显了和谐社会的理念。
但在这个大的前提下,个人社保的缴纳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异地缴纳手续繁琐、各省市缴纳标准不一、全国无统一网络查询缴纳系统等。尤其面对着一群在异地无业或半失业的“蚁族”,及南下打工的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在大多数人自身保险意识不足的前提下,年底退保潮和自主、便捷缴纳社保已成为了一个尴尬而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2010年1月,全国80后人群已超2亿。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群占比近54%。其中有一部分职场人员频繁更换工作,为了工作更换居住地的也不在少数。80后群体里还涵盖着超过百万的无业“蚁族”;而80-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大多数为高中毕业。“蚁族”及“新生代农民工”很多从事临时性工作,绝大多数没有“三险”和劳动合同,有的甚至处于失业、半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