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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政局:养老券可看病订阅报刊

2012-02-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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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具体标准是: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16至59周岁无工作的重度残疾人参照本办法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助残)券。

市民政局昨日消息,养老(助残)券的用途今年大幅拓展,以后不仅能用来吃饭、就餐、理发,还将能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常见病买药,或交电话费,在邮局订阅报刊杂志。

据介绍,全市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邮政局(所)均已纳入居家养老(助残)指定服务单位。今后,老年人(残疾人)可使用养老(助残)券支付“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电话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的康复训练服务费用以及邮政局(所)提供的订阅报刊服务费用。

去年,北京市为符合条件的42.1万老年人、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了100元养老(助残)券,全年共计发放4.3亿元,回收结算4.1亿元。

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在农村偏远地区,经区县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并直接监督管理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单位,可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配送居家生活必需品,老年人(残疾人)可用养老(助残)券支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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