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10月31日讯,“我以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今年想参加了,村里却告诉我要补缴,而且比正常缴纳的费用还高出不少,这是为什么?我到底该按什么标准来补缴呢?”10月30日,翟先生来电倾诉了自己的烦恼和疑惑。
记者采访了解到,沂源的翟先生大学毕业后,由于工作一直不稳定,一直没有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想参加医疗保险,问了下村里,如果我现在开始参加医疗保险,要先将2007年到现在的医疗保险费用补齐才可以,一年的费用要700多块。我了解了一下,2018年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280元,为什么补缴费用就相差这么多呢?”
记者从沂源县医疗保险事业处了解到,淄博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居民个人缴费,一个是财政补助,参保居民只有在缴费期内按时缴费,财政部门才会把财政补助的钱交给医保部门,个人的医疗保险才能正式生效;如果超过缴费期缴费的,财政部门就不再负责这些人的补助了,需要参保居民自己补上才能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按照相关规定,翟先生需补缴2007年至2017年的费用。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费用为280元。
在此,相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医疗保险的本质是大家帮大家,每个人都应该尽应尽的义务,这个义务就是及时、连续、足额缴费。
同时也要提醒一下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险具有重要的保障意义,能够让大家买得起药、看得起病。按照规定参加医保是每个人应该尽的义务,也是为自己购买保障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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