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宣布,从2009年起全省将统一为建制村在职的主职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此举旨在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保障机制,同时吸引更多高素质“能人”以及大学生下基层任“村官”。
据悉,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所在市(州)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四成,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纳20%,单位缴费部分将由省财政补助。2009年,湖北省财政已预算安排1.3亿元,为全省3.5万名在职村主职干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以后每年还将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省委组织部还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在职村副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对象条件和具体实施办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