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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张掖市人社局:四项措施促进微小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8-01-1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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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伤保险保障的不断普及实施,一直以来处于保障之外的微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引起了各地人社局的注意。近日,张掖市出台相关政策,将从四项措施上来完善微小企业的参保工作,促进微小企业职工积极参保,实现基本保障。

新一站保险网11月02日讯,近日,甘肃省张掖市人社局制定出台《张掖市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采取简化小微企业参保登记和缴费程序等四项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使辖区内更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劳而无忧”。

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初创期小微企业可按0.2%-2%的比例,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且不得设置其他附加条件。

简化小微企业参保登记流程。小微企业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暂未换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在及时换领社会信用代码证后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按照实名制方式参保。小微企业的职工以实名制方式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动态实名制管理。小型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营业面积或营业额大小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参保企业按规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职工花名册,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参保企业应及时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变更登记手续。

实行灵活的登记缴费方式。参保企业按月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对微小企业以及起职工而言均有着重要意义,发生事故时,职工的生活将得到保障,而企业还将一定程度上减少赔偿,也降低了双方产生纠纷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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