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社局:工伤保险将覆盖个体工商户

2018-01-1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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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社会基本保障保险均是针对广大单位职工普及和实施,个体工商户在这方面的保障均为得到完善。但是,今日兰州市就针对微小企业雇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人群进行了基本社会保险的普及,兰州市将用三年时间完成这类人群的工伤保险覆盖。

新一站保险网11月30日讯,11月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兰州市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明年起用3年时间,通过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基本实现制度内的人员全覆盖。参保企业按月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方案》明确,该项活动于2018年启动,2019年推开,2020年完成,实施期3年。其中,2018年法定参保单位和人数参保率达到70%,2019年达到90%,到2020年“十三五”末达到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制度内的法定单位和人员全覆盖。

参保企业按月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险费。参保方式为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营业执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保。小微企业的职工以“实名制”方式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动态实名制管理;参保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职工花名册,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参保企业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变更登记手续。参保企业按月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申报的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对于难以确定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小微企业,可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另外,我市将成立兰州市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专门队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引导、动员和监督企业参保登记。

在这一制度实施后,众多的个体经营户以及微小企业雇工将受到工伤保险保障,以完善其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基本需要,在消息发布后便受到众多市民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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