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补偿问题新调整

2012-02-2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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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保险的覆盖,很多民众都得到了相关的补贴。可是对于目前高额的医药费用来说,仅此远远不够。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关政策,研究“二次补偿”。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人社局召开的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通报会上获悉,该市将研究“二次补偿”政策,针对部分参保人员实行医疗费两次报销的制度。

据该市人社部门介绍,按照目前的合肥市城镇居民报销政策,只要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均可按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费用,且没有对病种进行任何限制;在合肥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通门诊治疗时,均按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给予一定的报销。合肥市还出台了特殊病种的优惠政策,患有规定的25种特殊病种,可按月享受门诊报销政策。

对于部分享受完基本医疗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参保人员,合肥市将研究“二次补偿”政策,即每个结算年度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生大病、个人负担较重的参保人员,把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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