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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2014-08-1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转院证明和转诊证明有什么区别 答:这两个是一个意思,没有实质区别,只不过是习惯用法而已。<br />问:社保五险中的医保跨地区后能接着买吗 答:可以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跨地区转移并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br />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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