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今后,参保人员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可享受住院看病的更多报销,并不设报销封顶线。
记者昨天获悉,南京《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最大利好是将覆盖南京所有医保参保人员,即356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95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今后,参保人员在不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可享受住院看病的更多报销,并不设报销封顶线。
大病保险制度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参保费用从医保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用缴费
国家规定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过南京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一并纳进来。《意见》明确,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据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采取政府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进行保障。资金分别从职工医保基金、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建立大病保险资金,统一购买大病保险。根据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合理测算筹资标准。具体筹资标准通过政府招标形式确定。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南京市本级参保人员。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参照本意见,结合各区实际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