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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布医保新政 保护牙科患者利益

2013-08-0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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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发布医保新政称,从今天起,所有持有省医保手册的牙科患者,只要患有根管治疗术、牙周基础治疗术等六类牙病,便可以在长沙市指定口腔医院享受医保优惠政策。此次医保政策极大的保障了牙病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医保制度的发展。

即日起,持有省医保手册的6类牙病患者,均可在长沙市口腔医院享受单病种门诊医保政策,最高自付比例不超过20%。该院也是湖南省此项医保政策唯一试点单位,此前,该院曾针对持市医保手册市民开通该6类牙科疾病的门诊医保。

牙科疾病历来是市民比较关注的疾病,长沙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先后于2009年、2012年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对部分口腔门诊单病种治疗费用实行包干结算。2012年底,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决定,于今年在长沙市口腔医院启动6个单病种治疗费用包干结算的试点工作。其适用对象包括两类:湖南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医保);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医保)。6类适应疾病及治疗术具体为:根管治疗术(牙髓病、根尖周病);牙周基础治疗术(牙周炎);埋伏阻生牙拔除术(埋伏阻生牙);窝洞充填术(龋齿、楔缺);复杂牙拔除术(复杂牙);死髓牙保护术(死髓牙)。

“这6类口腔门诊单病种均系口腔常见病,享受门诊医保后,其手续的办理和住院医保手续的办理基本相同,但前者不需要住院治疗,只需按时复诊。”长沙市口腔医院负责人提醒,报销的部分是由医院与省、市医保局进行结算,患者只需按比例支付自付部分,市级最高自付比例为20%,省级最高自付比例为10%。凡属省医保参保人员,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就诊;凡属市医保参保人员,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手册》前来就诊。在医院进行门诊单病种治疗期间,参保人员不再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84891320咨询。

单病种就诊流程:

病人挂号→医生初步确认→科室主任复核→医保科审核→诊疗→结算→医保病案资料归档

此次针对牙科患者提出的医保优惠政策以市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最具品质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湖南省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为湖南省医保实现公平公正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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