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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比例近9成

2012-11-0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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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省太原、晋城、阳泉、吕梁、朔州、晋中、长治7个市已经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省参保比例近9成,走在全国前列。

7市实现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省参保比例近9成,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已达1103.5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89%;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8.35万人,占应参保人数的58%。全省享受两项保险养老金待遇的60周岁以上老人达260余万人。

4月19日,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经办工作座谈会在太原召开,会上我省作了典型发言,不仅参保人数走在全国前列,而且多条经验属于全国首创,得到国家人社部的认可。

新农保和城居保是覆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特别是青年人流动性比较大,而养老保险待遇又不能重复享受。对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衔接办法,实现了新农保、城居保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互联互通。参保人可根据流动的具体需求,转换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这条举措,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个人账户管理的“襄垣模式”,也是我省的成功经验。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到账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就应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实际工作中,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滞后,银行全部按活期利率,这样就会使个人账户中存在政策性亏损。襄垣县对这个亏损进行了核对,计算出利息差,县政府足额补贴,这样一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更加实在。

社会保险工作有句行话:“三分政策七分经办”。为保证基金管理运行安全,我省出台了新农保经办机构风险评估办法。该办法从5个方面覆盖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其中有78项细化的评估指标。根据指标,定期检查验收,可以提前发现经办风险,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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