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同适用人员的少儿医保办理包括三种不同对象的办理流程及相关详细信息:分别是深圳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未入园或在市外定居少儿购买住院保险以及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医保。
» 深圳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办理少儿医保
申请受理机构是学校缴费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
9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的参保人,11月份统一托收本学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10月30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 未入园或在市外定居少儿购买住院保险
(一)参保人向居住地社区、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由社区、街道受理申报材料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
(二)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 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医保
申请受理机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各社保站征收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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