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原因中断工作,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劳动收入减少时,给予经济补助,使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2010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企业、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法律规范,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给予明确。为帮助企业和参保人进一步了解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小编将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解答,每天向各位亲介绍一些基本医疗保险小贴士:)
问:参保人到外地就医该办理什么手续?答:参保人需到市外医疗机构(限于就医地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直接携参保就医凭证及病历资料(病历、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授权的经办服务点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参保人需长期在异地居住、就读、工作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居住异地备案手续。
在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应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如电话、传真等)将入院的相关情况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参保人在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异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须自行垫付,并在出院6个月内,持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单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