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不断完善,下月起可以胜过办理下年度参保缴费

2015-07-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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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已参保需续缴费者,可直接持居民医保IC卡到省农业银行下属西宁市各营业网点缴费。参保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年筹资470元(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男19周岁-59周岁、女19周岁-54周岁每人每年缴费130元(含2013年度欠缴的1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每人每年缴费60元;18周岁以下(含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城镇居民低保、重残参保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代缴。

从西宁市社保局获悉,下月起,西宁市开始2014年度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缴费工作,缴费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不影响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享受2014年度医保待遇,西宁市社保局提醒市民,按时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期后将不再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同时,参保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保。据了解,西宁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平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城乡居民参保率已达99.4%,参保144.3万人,已累计为城乡居民报销医药费近24亿元。城镇居民医保已参保需续缴费者,可直接持居民医保IC卡到省农业银行下属西宁市各营业网点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年筹资470元(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男19周岁-59周岁、女19周岁-54周岁每人每年缴费130元(含2013年度欠缴的1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每人每年缴费60元;18周岁以下(含大中专院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城镇居民低保、重残参保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代缴。新农合已参保的农牧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家庭成员下年度参保金,由村委会出具参保缴费发票后办理续参。个人缴费标准为:男19周岁-59周岁、女19周岁-54周岁每人每年缴费60元(含2013年度欠缴的1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每人每年缴费4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缴费40元。农牧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的个人参保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个人参保金由区县财政代缴。

通过社保网络系统,实现“参保在社区,缴费和待遇领取在银行,就诊和购药定点在医院药店,政策咨询服务在媒体,查询服务在网络”的经办服务模式。大量基础 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网上办理,建设互联网、电话语音、短信平台、触摸查询等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个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就近在社保缴费合作银行各网点 缴费,医疗保险费网络即时结算,提供24小时医保IC卡挂失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切实解决了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过程中“垫支”、“跑腿” 和“排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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