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山东省微山县正式启动了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该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是该县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今年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工作的第一年。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只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参保缴费即可,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70周岁及以上老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和重度残疾人等七类符合政策的特殊人群可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到参保缴费指定地点办理个人信息登记和认定手续后,个人参保应缴的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切实减轻了特殊人群的参保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