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自2015年3月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后,仅去年,为参保企业减负约400万元。
据了解,从去年3月起,我市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同时,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可领取969.2元,此前为825.2元。据测算,去年共为参保企业减负约400万元。同时,从去年9月起,已为54家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1397.5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4670人。
此外,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且费率均有所下降。缴费基数从不低于我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按本人实际工资为基数缴费,职工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缴纳;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
工伤保险方面,细化了行业类别及费率标准,将参保单位由以前的低、中、高三个行业风险类别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一至八类8个行业风险类别,并将以前的11个费率标准划分为38个;参保单位的基准费率均有所下降,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6%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3%降至1.9%;调整了浮动时间,由以前的每两年调整一次改为每年调整一次。
生育保险方面,将0.5%或1%的费率统一下调为0.4%。同时,提高待遇,增加节育津贴,提高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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