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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居民医保新政大揭露

2012-09-14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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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问题一直是制约人民生活幸福的因素之一。近来,南京市居民赢得了不少好利,为了更好地减轻老百姓负担,南京城镇居民医保将全面提档,惠及南京195万名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老百姓的看病负担又要减轻了,昨天从财政等部门获悉,今年7月1日起,南京的城镇居民医保将全面“提档”,除了提高学生儿童等群体的财政补助标准外,还将提高门诊报销比例以及医保基金的最高报销额度。据统计,新政将惠及南京195万名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关键词:财政补助

学生儿童等提高到240元

目前,南京老年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一年600元,其中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各300元;其他居民的医保筹资标准是一年620元,其中个人缴420元,财政补助200元;学生儿童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一年300元,其中个人缴100元,财政补助200元。

此次《通知》规定,下月起,南京将提高2012年度居民医保部分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其中,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下同)、其他居民的财政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

有关人士表示,因为201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早已结束,增加的财政补贴将直接加入到医保基金中。要提醒的是,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即将开始,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将整体提高,其中财政补助标准要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也要提高。

关键词:门诊小病

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目前,南京的居民医保主要保大病、保住院,同时兼顾门诊。其中,学生儿童的普通门诊,300元以下只报销40%,300元以上费用自理,即门诊最高报销120元;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门诊费用超过了300元门槛费后,300元到800元之间报销40%,800元以上费用自理。

记者了解到,下个月起,参保居民门诊小病的报销比例将提高。学生儿童在门诊发生的费用,0-300元之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6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50%。

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在门诊发生的费用,300-800元之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6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50%,80周岁以上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65%,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由40%提高至55%。

有关人士说,为了鼓励居民到社区医院就诊,南京首次分段设计了报销比例。比如宝宝如果到社区医院看门诊,一年最多可报销180元,将比原来多报销60元,如果到大医院看门诊,一年最多可报销150元,将比原来多报销30元。此外,门诊小病报销在普遍提高10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还特别照顾了高龄居民,80岁以上的报销水平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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