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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外贸人 你了解保单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吗?

2013-07-1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本文为读者介绍了货运险中会遇到的不可抗力因素,无论是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还是由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因素可以让买卖双方免除旅行合同责任,并且不负责赔偿。那么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都有哪些方式叙述呢?详情见下文。

不管是货物运输保险还是意外险,财产险,寿险当中,很多情况下我们会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被保险标的不能处于安全的环境下,从而发生损失。货运险专家给您详细介绍货运险中会遇到的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但不可抗力事件目前国际上并无统一的明确的解释。哪些意外事故应视作不可抗力,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的不可抗力条款中约定。

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我国进出口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按对不可抗力事件范围规定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概括式,即对不可抗力事件作笼统的提示,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不负有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向对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书’。

列举式,即逐一订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种类。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

综合式,即将概括式和列举式合并在一起,如“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有违约责任”。综合式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式。

总之,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不管是由于什么原因发生了不可抗力,我们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权利抢救货物,尽量减少损失。

新一站保险网提醒您,目前货运险保险单采用的条款分为两大种类,一种是国内保险公司通常使用的CIC条款,这类条款通常采用综合式条款叙述。一种是外资公司和国内保险公司均可以使用ICC条款,通常为概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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