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年前单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现在涵盖外来工、城镇居民;从过去的“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规格,到现在拥有补充医疗保险这一额外保障途径。广州医保10年来,参保人数增加10多倍,保障项目增加2.4倍,就医保障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同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将可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据介绍,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缴纳0.5%,2011社保年度每人每月应缴纳金额为4541×0.5%=22.71元。举例,苏先生2009年11月开始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2010年6月,他被确诊患尿毒症,每月医疗费约7000元,享受医保统筹待遇后个人需自负约2000元。其于2010年8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并缴费到账,每月缴纳金额为22.71元,2010年10月起的治疗费用个人自负为1300元,2010年11月后进一步降低到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