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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之家的保险规划

2012-03-086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本文案例中的当事人夫妇是一对打工人员,但是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十分有保险意识,保险专家是如何为他们制定保险规划的呢?

客户资料:30岁;其它月均收入:2500;年交保费:3232;交费年限:15;

保险种类:分红保险,儿童保险,定期(终身)寿险;

客户信息及需求:王先生今年30岁,老婆27岁。小孩7个月。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生活压力大。但是依然想为家人做一份保障计划。想尽量为宝宝做点教育计划。

方案描述:

老公:

1.人寿保险:20万年;交保险费:488元交20年

2.附加险:20万免费;

3.综合保障计划可选部分:年交保费:180元;

4.投保人保费豁免;

老婆:

1.人寿保险:20万年;交保险费:224交20年

2.综合保障计划可选部分:年交保费:180元;

3.附加险:20万免费;

宝宝:

1.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保额1万,年交2040,交15年;

2.附加少儿重大疾病:年30元交15年;

3.综合保障计划可选部分:年交保费:90元;

保障如下:

老公:

1.身故(疾病)高残赔付20万(保证家人生活不受改变,让爱延续)

2.意外身故赔付最高40万

3.意外医疗:3000元

4.老婆和小孩的保险费不用交了,但是保险利益继续享有。

老婆:1.身故(疾病)高残赔付20万(保证家人生活不受改变,让爱延续)

2.意外身故赔付最高40万

3.意外医疗:3000元

宝宝:

一、教育金:

被保险人15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1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16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1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17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1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18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4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19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4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2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4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21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4000元,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创业金:

被保险人25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10000元+累计红利,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三、身价保障: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致身故,退还所缴保费+现金价值元。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18周岁至60周岁生效对应日因意外或疾病致身故,本公司最高赔付20000元+累计红利,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60周岁生效对应日之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致身故,本公司最高赔付10000元+累计红利,本合同终止;

四:18种重大疾病赔付保额:1万;

五:意外身故及医疗。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