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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如何守护家财

2012-04-2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逢年过节,市民走亲访友,频繁聚会。一方面,烟花爆竹的燃放、吸烟和烹饪的用火用电,都容易引起火灾等事故;另一方面,频繁出门也使家中无人设防,容易引来不法分子的“光顾”。面对这些家庭财产损失的风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投保了家财险,让保险来守护家庭财产安全。

主险不保三类财产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常见的有1年、3年、5年,尤以1年期最为普遍。家财险费率通常按房屋结构等级分为不同的档次,一般为1‰-3‰不等。

投保人在购买家财险时,应了解可保财产和不可保财产的区别,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由保险公司承保。家财险保险标的分为可保标的、特约承保标的和不保标的。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坐落于保单载明地址内的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都属于可保财产。

属于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前述财产,经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单上注明后,也可以投保。其他特约承保标的有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农村家庭的非动力农具、工具和已收获的农产品等。值得注意的是,特约承保的财产也必须位于保单上写明的地址,以符合“家”财险之名。

还有一些家庭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投保的,被保险人如果没有事先留意,一旦理赔就可能追悔莫及。首先,某些财产不是实际物质,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其次,某些财产是难以确定其价值的,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花、树、烟酒、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再次,某些财产不属于家财险承保的范围,如家畜一般应投保家畜保险。

以下这些财产同样无法受到家财险保障: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生产营业用的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生产资料;违章建筑及正处于紧急状态的财产。

附加险丰富多彩主险不保的财产,有的可以通过附加险“补缺”。因而,投保人应充分了解不同财产所面临的风险,有选择地投保附加险,这样才能合理地确定保险金额,制定有效的家财险计划。

附加盗窃险是较为常见的家财险附加险之一。凡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并有明显现场痕迹的盗窃所致损失,可申请获得附加盗窃险理赔金。不过,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不属于盗窃险保障范围。

还有一种附加险,专门针对现金、有价证券和首饰遭盗抢的情况。但在室外遭盗抢,或者因保管不慎遭盗抢,都属于保险产品除外责任。附加现金/有价证券盗窃险一般只承保人民币,不承保外币和外汇,也不负责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利息损失。这一附加险种在投保时也有限制,如家财险主险保额达到一定金额如1万元,附加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饰品盗窃险的保额,或者不得超过主险保额的一定比例如20%,或者不得超过附加盗窃险保额的一定比例如10%。出险时,金银饰品、现金按当时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有价证券按票面面值赔偿,其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额为限。

家财险其他附加险还有附加家用电器安全保险、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综合保险、有线电话费意外损失保险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等。其中,民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综合保险补偿被保险人在住房内因使用以煤气、天然气为能源的器具、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引起火灾或爆炸,或因房内煤气、天然气泄漏造成住房内家庭财产的直接损失,以及事故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及其由此产生的抢救医疗费用中由被保险人负担的经济赔偿。有线电话费意外损失指的是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用采用搭线、并线方法非法盗用投保人的电话线路,而使电话合法用户话费增加,造成话费损失的行为所致的超过正常话费的损失。

家庭财产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首先对遭受保险事故的财产进行积极施救,并立即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他们抢救财产,力求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同时,被保险人应迅速以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保险公司,向其报告保险事故,并说明保单号码、姓名、地址、出险原因和损失情况。不及时常见为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的,对方有权拒赔。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承担。

保险公司派人赶到现场后,被保险人还应协助保险公司或其他事故鉴定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定损,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的归属和损失金额的大小等,并对未遭受完全损失的财产进行修理或折价出售。

此外,若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被保险人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都报案后,自案发之日起满90天,被盗抢的财产仍未查获,方可办理索赔手续。对于破案后被追回的财产,如果被保险人愿意收回,应将领取的赔款退还,保险公司会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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