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湖北省麻城支公司及时兑现了一起被保险人因意外溺水身故的赔付,将11万余元的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款存入被保险人邓某家属指定的账户。
被保险人邓某系湖北省冶金建设公司工人,退休后返乡居住在麻城市鼓楼办事处凉亭村。2009年8月30日,邓某在自家菜园挑水灌溉时,不慎掉入水井溺水死亡。据悉,邓某先后于2009年2月20日和5月30日投保了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别趸交保费3万元和7000元,保险期限10年,保险金额分别是31770元和7413元。接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麻城国寿理赔人员积极地开展了全方位多侧面的调查核实,认为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属保险责任范围。于是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应获得保险金额3倍的赔付,在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后迅速给被保险人的家属兑现了足额理赔款117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