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基本信息介绍
1.所属保险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2.产品特色: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期满后可以领取满期金,被保险人身故也会相应的保障。
3.投保年龄:18-55周岁
4.缴费方式:年交
5.保险期限:16年
二.友邦吉祥宝十六年期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身故保险金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与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金给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保险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