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的主营业务是人寿保险,经营范围包括有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以及这些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还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 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蹦极、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二.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保障什么?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犹豫期:10天;
身故豁免保险费:
1.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身故日以后,投保人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豁免身故日以后投保人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三.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身故豁免需要申请什么资料?
在申请身故豁免保险费时,由主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须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