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标准体通常指的是三类人群,一是长期患有某种疾病的人,二是正在从严重疾病或事故中康复的人,三是从事高危工作或有不良嗜好的人。例如某个被保人已经被确诊为高血压,那么保险公司会通过增加保费来平衡过高的风险,或者通过除外责任来免除风险。
2.延期体是指,被保险人目前的健康不明确,例如不明原因的头痛,胸痛,不明性质的肿块等。保险公司无法予以准确的风险评估,作出暂不承保的决定,即延期。这个期间通常为半年到一年。等到疾病确诊,保险风险明确后可重新投保。
3.拒保体是指,被保险人风险太高,保险公司认为不能承保。医学上的原因多为患有一些愈后不良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糖尿病等等。此外,针对投保动机不纯,存在逆选择道德风险的人,存在不良投保记录的人,高危职业(如特技演员,高空作业人员等)的人群,通常也会采取拒保的方式。
总的来说,如果你身体健康,不是高危职业,可以选择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种。那投保人应该做些什么呢?我们可以准备最近一次的体检报告及相关病症的详细资料,与相关的保险产品经理进行沟通,咨询。
要尽量提供详尽的既往检查资料;如果已往的病历资料并不能确定异常指标的现状,很可能会被直接拒保或者延期;这种情况下,最好在投保之前重新补充检查,尽量争取最好的结果。
那么什么情况会被拒保呢?若投保人在健康告知时未如实告知,对实际健康状况存在隐瞒,保险公司无论在承保期间还是理赔过程中,一旦发现都会直接停止承保或拒绝理赔。
如果投保人购买保险后,未按时进行费用较缴纳导致保单保障效力暂时失去,被保险人出险后也不会得到理赔。
投保人如果在保障期间出险,其情形不在保障范围内,或是在合同免责条款中,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理赔。
保险常见免责条款有:
(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
(5)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6)于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
具体免责情形还是要依据保险合同相关规定。最后要说的是,趁早买保险是明智的选择,特别是投保健康险,趁早投保百利而无一弊,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最大程度的抵御风险。